文化大观
童谣与文化规训:以广府童谣为例
2016-01-19 14:29:37 来源: 点击: 作者:龙思学
多数时候,在文化主观创造力与活力日渐缺失的过程中发挥最大作用的并非是外力,而恰恰是文化自身。
——笔者
文化作为一种集体心理现实,具备着客观集体现实的全部功能。其中为了“集体化”而生的规训功能是常常被我们忽略的。所幸,上个世纪以来福柯一再为我们有力地指出这点。然而,即便在权力话语理论已被广泛认识的今天,我们也常常未能看清其深层结构原理,因此也容易忽视其渗透的众多角落:例如童谣。
有关广府童谣的研究,常被放在广府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路中考虑。如《大众文艺》中傅春鸣①和邵兰珠②的文章所展示的那样,学者们多从语言特色、文化内涵以及文学意象的角度去对它们进行分析。然而,在进行这些分析式的“价值发掘”的时候,我们真的理解“童谣”究竟为何物吗?童谣,是文学作品的一种形式,更是一种民俗文化表征。作为重要的文化表征,起着传播文化作用的童谣自身并带有着文化的基础功能:规训教化功能。值得惊讶的是,有关童谣这个重要功能的研究几乎从未被注意。下文中我将通过具体例子指出这个特点。
沿海而生的广东人的一种最众所周知的性格特征:“务实”。在发展心理学理论中,个人的性格特征与其成长环境有关。由个体构成的集体同样有着这种发展关系。对于广东人“务实重商”的地域性格特征,除了客观地理条件的影响外,文化的影响也是至关重要的。在这种性格特征的形成的过程中,童谣发挥的作用至关重要。在广府地区最为人所耳熟能详的童谣当数《落雨大》。该童谣甚至还被广府本土歌手东山少爷改编成流行曲,可见其脍炙人口的程度。可是,未能为我们所留意的是,这首童谣中透露出的强烈现实教化功能。“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落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描述是着眼于基本市井生活的。这种倾向在《月光光》和《排排坐》等著名童谣中同样明显。广府童谣几乎从来不记述别的内容,除了生活劳作本身。自小熟稔这些歌谣的广府人便被植入了强烈的实务作业思想。实际上,常为学者们考虑到的广府童谣“数白榄式意象呈现”以及“三字式”、“叠字式”的语言特征都是服务于教化功能的外部特征。这种语言特色与同为教化规训而生的《三字经》是高度一致的。设想下,在这种文化因子下长大的广府人民还如何能脱离得出“务实”的性格呢?
广府人的童年没能与瑰丽奇妙的童话故事为伴,却始终被现实的童谣所深深桎梏着想象力。一个民族与地域的性格在受到地理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后又形成了文化特征。这种文化特征又透过各种表征发挥着它的规训作用:把人们牢牢地按回现实的地表。在这样一个循环中,我们永远也无法脱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为我们的想象与创作永远无法超出我们生活的现实。生命,当真如此现实而无奈吗?不然,我们还有文学。文学使得人类能够再造出一个相对于客观世界的心理现实,尽管这个世界里源素材仍然来自客观现实。可是,有了这样的一种创造性艺术活动的人类得以透过主观性视野去重新把握与排列我们无法拒绝的现实。在这种无与伦比的意义上来看,文学不能丧失这种特性。
反观童谣的发展从先秦两汉而始的谶纬说到明清的化育转向其实一直都未转其本。无论是服务于政治的预言式童谣还是当今在广为教化而用的广府童谣都是为外力利用的,而并非是真正为了丰富儿童精神世界而生的创造物。在这个意义上看,毫无疑问,童谣是反文学的。诚然,童谣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非凡并且亟需保护,但我们却不能不正视其本身的文化核心。事实上,起到规训功能的文学作品不在少数。这种倾向恰恰是文化自作用的结果。文化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并不会自我创造巨大的创新,而是会更倾向于强化集体性——这正是文化的源初功能。对这种集体规训的反抗唯有我们的个体文艺创作能够达到,因为这种创作是非集体的。实际上,在文化意义上对广府童谣进行解读还有更多可深挖细酌之处。因此,我们在日后的研究中完全可以把目光延伸得更为广远,而非仅仅把目光局限于童谣本身的语言特色和文化内涵中。
参考文献
①傅春鸣:《广州传统童谣的审美价值 》
②邵兰珠:《论粤语童谣的语言特色及文化内涵》
③张梦倩:《在教育世界的边缘 ——中国传统童谣研究》
④黄婉明:《岭南民俗文化研究——童谣意象》
⑤刘晔珍:《论广州童谣的地域文化特色》
⑥詹苏杭:《谶纬与汉代童谣》
⑦秦艳琼:《童谣综论 ——从文艺学到教育学》
撰稿:龙思学(广州大学人文学院12中文6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