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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第三节 文化的逻辑结构

2016-03-16 12:10:41 来源: 点击: 作者:文一峰

一、到底什么才是“自己文化的发现”? 最近[俄]B.M.梅茹耶夫(B.M.Мeжуeв)的这样一段论述具有代表性:

众所周知,人们曾经长期处于被魔鬼、精灵和神灵等彼岸力量所统治的意识形态下。我们将此称作神话和宗教意识。这种被我们今天视为文化形态的神话与宗教,对于那些对其深信不疑的人来说却不是文化(指人为的),而是来自上面的神圣而不可触及的领域的启示,而现实世界是无法对其进行解释的。在神话与宗教里一切都是由上面的意志所造就的,而人则注定是他们听话的执行者。任何对神灵意志的违背都会招致无法逃避的报复。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自由独立便会使一切化为乌有,而这个空白的领域便是我们后来所指的文化的领域。

在B.M.梅茹耶夫看来,文化的发现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完完全全由人自己所创造的存在的领域(或是形式)的发现,这种存在既不是以神的法则为前提,也不是以自然的必然性为前提,而是以从前二者独立出来为前提。文化是按照人的自由法则(当然,如果这种自由是有法则的)而存在的,区别于另一种(自然或是超然的)法则。 因此,文化的理解离不开人的主体性。然而,是什么样的具体特征使人能够成为一个主体呢?近代哲学对这个问题只有一种回答:因为人有理性。人是理性的存在,也因此而区别于动物。有了理性才没有让人成为上帝和自然手中的傀儡,而是成为一种独立的存在。理性不仅开创了文化,而且正是文化的最高表现。文化——就是经过理性所加工,并按照理性规律而存在的一切事物。在文化与理性之间画上等号,这意味着是理性(而不是上帝或是自然)为自由建立法规。康德认为,有勇气使用自己的理性,用理性来衡量一切,才是一个有文化教养的人所具备的重要品性,文化不是来源于自然,不是因自然的规定性而存在,而是因为人的自由。作为自由的存在,人会去完成他们自己为自己定下的目标。在目标明确的行为过程中,人便建立了文化。

但西方现代哲学中众多关于理性的讨论充满了危机。概括地说,这个危机的本质就是被理解为人的理性自由的文化却完全不符合人在生活中的实际存在,也就是远离生活。按照B.M.梅茹耶夫话来说,自由与理性无法同存:自由是个人的,理性是普遍的——任何将两者进行调和的企图都会引发自由的减损和消失的危险。“启蒙理性”(古典哲学的万能理性)不仅成为了认识文化多样性的不易克服的障碍(后古典主义哲学试图通过多种科学研究方法突破这个难点),同时也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在自己的实在中自我认识的障碍。在人的“生活世界”,即科学与理论意识以前的世界里,只需要去寻找存在的谜底,与数字、逻辑概念和范畴的合理化世界,即理性的世界都没有任何共同点。在科技合理化与普遍核算和计算生活的数字化的社会里,理性不再是人的自由的同义词,而是新的驾驭人的力量——比前者更加强大。

当理性变成形式合理性,并不再保障自由的时候,自由何以可能?这就促使文化哲学去寻找和构思新的不同于古典范例的文化模式,去重新理解理性的本质,并把理性解释为“交往理性”(哈贝马斯)之后,既要在哲学解释学内寻找关于人的主体性的新观点(伽达默尔)。而在存在主义那里人不再是理性的,他是在畏惧与沉沦之间摇摆,而注定要经历完结的存在,是这种经历滋养了艺术文化。理性与自由的悖论有时候会形成一种印象,那就是自由不再是西方哲学家所关心的问题了——他们更关心的是权利的不同表现形式的问题。权利不会消失,那么让权利在世界生存下去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权利成为更加可以预知和可控制的,更加合理的,而且看重的即使不是人的自由,也应该是人的基本权益。对于今天而言,文化意义首先是每个人在自己的世界里所拥有的权利,这是一个不会否定别人,但也不会完全被别人吞噬的个人世界。文化也是“众多世界的世界”。而且如果文化被认为要继续存在下去——当然,不是以大众强制消费的产业形式,而是以人自由创造自己及自己的关系的形式存在下去,文化哲学将保留其作为文化自觉和自我实现的重要工具的意义。至于文化是靠自由来支撑,而它要解决的问题是今天自由又能靠什么来支撑呢?

理性与自由之间的悖论,对于东方的思想家或者在东方的思想中,从来都没有存在过如此的困扰;因为,理性在东方从来也没有占据过如此中心的地位,也没有如此这般的本体意义,东方的最高真理是“彼岸在我心”之“明心见性”式的纯粹主体性。无疑,自由基于主体性。如果说自由基于理性,这个西方所言说的理性有何意涵?主要有两层基本涵义:一是先验理性,就是指天赋观念、绝对命令一类近似神学天启的论说;二是主体间的客观性,特别是指在“生活世界”的实践中主体间的“交往理性”所累积建构的心智图式,这种观点把理性从天国拉回到了人的文化世界,从而保障了理性是人基于自由的建构这样一种根本的主体性。此论仍然回避了“人何以为人”以及“交往”何以可能或者说客观意义从何而来等恼人的形而上问题。人创造了上帝,上帝又创造了人,这始终是任何一种哲学反思无法摆脱的一个神话。因此,理念作为先验理性,仍然必须置于现代思想之中心的话,应当不是窒息或者说减损人的主体自由,恰恰相反,它是人之为人的主体性的展开维度。理念是这样一种东西,它在规定出意义之疆域的同时也为在其中的活动留出了自由的地盘。理念在更本上不是限制行动,而是在荒蛮之地画出指示地图以供选择路径。但无论如何,画出地图和对地图的客观解读能力仍然需诉诸于“人创造了上帝,上帝又创造了人”这样一个不解之神话。这样看来,天启的理性和人的“交往理性”并无矛盾,这和上帝创造万物与达尔文的进化论并无矛盾一样,前者是本体论的,后者是发生学的,因为何以生物会具有适应能力这不是一个科学问题而仍然是一个哲学问题。

跨越主体间性,言说之普遍性的可能性的那个哲学理念,即一切言说背后之可理解性的“元语言”,正是我们称之为“逻辑学”的核心课题。罗素曾经说,在科学中,我们只能回答“WHAT”、“HOW”,而不能回答“WHY”。如果始终停留在“经验”的视角,我们就只能描述经验(严格意义上来说,经验描述也不能缺少概念层面的先验综合),我们不能也无需回答“WHY”的问题。通常所谓的理性科学,即在结构范式中对经验整理的系统知识,往往是建立在一些没有经过批判的几个孤立的概念之上。经验只能作为意识的经验,任何自然科学,历史科学,若要具备可靠的基础,都必须经过意识领域的洗礼,即通过本质还原和先验还原,使它们最终建立在先验观念和先验主体性之上。观念是主体而不是对象,观念不会自动地在经验中呈现给人,观念正是形成“经验之为如此的经验”之条件。按照黑格尔的思路,我们只有在一个概念和观念的逻辑体系中,才能为每一个基本概念和观念设定一个清晰的逻辑位格。在此意义上,“WHY”属于先验的逻辑学的范畴,我们只有在观念的逻辑体系中才能回答“WHY”的问题。诚如雅斯贝斯所言:一切东西与之有关的那个一者,而它本身却永远都不是确定的,永远都不是直截了当地被占据的。经过现代哲学的洗礼,我们虽然不会以黑格尔的方式在辨证逻辑的道路上盲目自信地阔步前进,但这个一者作为理念的极限,也永远是思想追寻的终极意义所在和理想目标。

前文提到的各种文化概念与理论的不足之处,就是没有提出文化概念的逻辑根据,以及与文化相关的概念与理论的逻辑结构。新康德主义认为哲学应当找出人类文化的逻辑根据,文化归根结底在科学中表现出来,由此,马堡学派试图建立纯粹认识的逻辑。如果能达成此种先验逻辑学,其必基于由一绝对观念演绎的诸基本范畴,诸基本范畴作为一个逻辑整体,成为推演其它一切概念范畴的深层结构。如柏拉图所说,正是理念的内在结构决定着我们的一切行为和知识。德国古典哲学巨匠康德的先验论又进一步发扬了这种思想。

现代西方哲学又发展出新的观点,对这些观点做出定论,还为时尚早。譬如:结构主义常常自称为“没有先验主体的康德主义”,胡塞尔现象学研究的纲领是以搁置先验的东西方法来研究先验的东西,显得有些似是而非。显然,胡塞尔最终的研究目标是试图得到某种清晰的东西。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这样说到:“逻辑合适的语言之理想是这样一种语言的理想,它能为所有可能的材料和所有可能的范畴形式创造出单义的表述。 ”这段话说出了逻辑研究的一个理想。对于文化的逻辑研究也应如此,我们必须提出一个奠基性的概念系统,为所有相关的“文化”表述提供一个统一的基础。

二、四个基本范畴

对这样能够是我们的思想、行为、生存方式的基础的深层结构的探索,也正是一般的文化与艺术理论所需。笔者在《艺术理念与建筑美》一书中提出 “物质、生存意志、自由意志、精神” 这四个基本范畴,供论者探讨。

绝对或绝对精神是黑格尔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古代与此相应的称谓有很多,如太一、神、上帝、真主、真如、大自在、太极等等,他们的差别在于有的具有人格特色,而另一些则没有,在此并不准备讨论这个问题。绝对是如何演化世界的呢?佛教讲世界源于“无明”,此说具有双重深奥的哲学含义:第一,主、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绝对欲意示显自己而遮蔽自己,一分为二成相互对立的主体与客体。主体设定了客体(广义的物质),客体设定了主体。绝对为无明所遮蔽而产生有限的主体(限有),绝对通过无明而示显自己为有限的主体。第二,客体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物质(狭义的)是作为光的否定而产生的,物质与光的各种关系而产生万物。从“世界源于无明”的命题开始,继续探讨“物质、生存意志、自由意志、精神”四个基本范畴。

(一)物质

绝对欲意示显自己而遮蔽自己,产生作为主体的限有和他的对立面客体。主体之作为主体是意识(先验自我),客体之作为客体是物质(先验对象)。物质源于无明,所谓物质其实就是无意识(先验自我的对立面)。客体以主体为条件,是主体设定了他的对立面客体,意识设定了他的对立面无意识。无意识以意识为条件,没有意识也就无所谓无意识。

绝对遮蔽自己为限有。限有即是先验自我,可以理解成莱布尼茨的单子,比喻成因陀网中的一颗明珠。所有的单子都在绝对中,都和所有其它单子联系着,在先验的本质中都潜在地是绝对。单子是绝对遮蔽而成的限有,所谓遮蔽即是先验规定,取得了先验本质。被规定了的单子,意即有了他的对立面客体——物质、自然界,或者说僵死的意识。物质就是先验遮蔽的意识,先验地附着在意识中,是有限主体的先验组成部分,在主体自为的现实中不能被自我意识随意更改的僵死意识。也正是因为有这种作为对象的僵死意识,意识本身才成为可能。物质之为物质逻辑地等价于无意识。

(二)生存意志

限有(单子)因无明遮蔽而生。观念性的生先验地设定了它的对立面观念性的死。生与死是主体与客体对立统一矛盾的必然结果。生与死在先验逻辑中是观念化了的有与无。因无明,死被限有规定为纯粹的黑暗——无。绝对因遮蔽而示显的先验意志中就包含了生,示显的先验意志也包含了持存,实际上就是说,绝对之示显的先验意志就内含了生存意志。生存意志就是先验示显的原始意志,生是它的肯定,死是它的否定。因此,死作为生存意志的否定是痛苦的先验根据。一切痛苦都先验地关联着死。佛教说,只要我们消除欲求(生存意志),也就消除了痛苦的根源,即是此意。因为主体的生依赖于有他的对立面客体,所以生存意志也即是与他的客体相互作用的意志;客体对他的肯定,即所谓快感,对他的否定,即所谓痛感。作为主体(限有)的生存意志有他的对立面客体,生存意志与他的客体相互作用被必然地设定着。作为主体性的生存意志已不是纯粹的无意识,而他又不能反省自己,也不是自我意识。生存意志之为生存意志即为潜意识。

作为潜意识的生存意志还不能在意识中表象生与死。对生存意志的了知来自对生存意志的反省,来自对生存意志的自由,也就是来自他的作为主体中的对立面,限有不完全被生存意志所占据,这就是自由意志的起点。自由意志反思到生存意志,生存意志从潜意识上升到意识中。生存意志自在地设定了生死,先验的生死观念自在地设定了时间。但先验的时间只是由于自由意志才取得了它的现实性,限有开始了有时间性的自我意识。自我意识的逻辑同义语即为有主动表象的能力。因此,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人能把先验的生死观念表象在意识中,人能预见到自己未来的自然死亡,而动物就永不能预见自己未来的自然死亡。自我意识已先验地含有自由的概念,没有自由就没有自我意识。

自由意志对生存意志的反思,反射着自己的自由。先验之示显意志从自在的观念发展为时间中自为的现实性而取得自我意识,先验自我完成了他的纯粹逻辑阶段,而进入了逻辑与自然并行的现实阶段。现实性的自我意识本身设定了其它主体的现实性。因其它主体的存在先验地包含在绝对因遮蔽而示显的意志中,示显自在地就是为他存在。以自我意识的表象为中介,其它主体的存在从观念而转化为自为的现实性。自我意识承认其它主体的现实性设定了主体间性。主体间性即设定了客观性,设定了客观性也就设定了主观性。这两者是相互依赖的对立统一。先验的范畴、观念就是客观的、必然的,而现实的感性(因无明)总是主观的、偶然的。范畴之为范畴,就是能把主观的偶然的感性联系到绝对中去的主体间性。就象观念和现实一样,客观和主观是逻辑上的关联体。没有客观就没有主观,没有主观就没有客观。

生存意志终要被反思的自由意志所对象化(因为一切观念的东西总要转化为现实的东西) ,从主体转化为客体而被主体规定为自然。这样,在自我意识中的自然观念就包含了两个范畴——物质和生存意志,此二者被自我意识表象为无机界、植物界、动物界以及人的植物、动物本性——即吸收营养和感性反应的本性。

(三)自由意志

自由意志对生存意志的扬弃的过程即是主体取得现实性转化为自我意识的过程,自由意志作为主体的现实性的条件,是绝对因遮蔽而示显的意志的必然环节。因此,每个幼儿第一次产生“我”这个观念,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它宣告了一个自在而又自为了的主体的诞生。主体性的自我意识是所谓自由意志对生存意志的扬弃,即是还保留了生存意志在主体中。实质上,在自我意识产生之初,生存意志在主体中还占据主导地位。生存意志作为一个绝对因遮蔽而示显的环节,是自由意志的先在条件和扬弃转化的对象。这个过程是主体从潜意识发展到意识终结于绝对意识的一个环节。

生存意志自在地包含着先验时间,自由意志开始了时间的现实性。时间设定了它的对立面“同时”,“同时”设定了空间。自由意志的现实性即自我意识——能主动表象对象的表象者。物质在时间、空间中首先被自我意识表象为感性的对象,也就是说物质被理解成感性质料的来源,而自由意志被理解成形式范畴。自我意识也能把生存意志作为对象来表象,在意识中理解为主体的动机和给予物质感性以意义的东西。但在自我意识之初,还不能把生存意志与自由的主体区分开来,而毋宁说,此一自我意识,正是统一着感性质料与主体的形式范畴的有计划的生存意志。我们所说的生活经验,就是以物质为客体,以生存意志和自由意志的联合为主体的自我意识。因此,没有自由意志的动物也无所谓经验,动物始终只是潜意识,潜意识的逻辑同义语就是本能——盲目的生存意志。我们的梦境也不能称之为完全的经验,因为在梦境中自由意志的形式、范畴的东西还没有加入,只有在清醒的反思中,梦境才成为经验的一部分。精神病不能称之为正常的经验,因为它的自由意志的形式、范畴遭到了扰乱,缺乏形式整理的感性质料和欲求动机杂乱地表象在精神病人的意识中。

自由意志是自在自为的观念(范畴)的运动。我们知道A,也就知道什么是非A;肯定即是否定,否定也是肯定。自我意识有时、空观念本身就设定了时、空观念的否定,这就是想象力。自由意志给予自我意识以范畴,形式范畴时、空、想象力整合着感性质料就是知性。知性即为对多样抽象为一的概念能力。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没有把时、空和想象力先验地联结起来,他以经验心理学的方式称知性为先天综合判断。所谓知,就是时间、空间形式与想象力的完形能力统一着感性质料。我们通常所说的经验意识就是知,知的结果便是获得概念——对多样形成统一的有意义的自我意识。

对于感性来说,一个对象无所谓真假,而只有对于知性来说,才有真实与幻觉的分别。因为知,就是在自我意识中有明确的形式的东西——自由意志的范畴、观念。我们对一个对象判定真假,不是去判定感性的真假:我无法断定我看到的红色是和你看到的红色一样,也不知道我所说的红色是不是正好是你体验到的绿,而是对把感性组织成一个有意义的意识的形式的判断,也就是说,是对概念进行判断。所以,我们能理解到,随着主观形式的改变,我们的真假观念也会改变:科学家认为鬼是假的,是一个视觉幻影,因为他是根据他已形成的知识的这样一种形式;而巫觋认为鬼是真的,也是根据他们的职业知识——即一种他们认识世界的形式。

从生存意志中完全剥离出来的自由意志,就是自我意识的理性。理性开始关注纯粹形式的东西,追寻超越主观性的客观逻辑的东西。理性首先是对知性主观相对性的扬弃,开始寻求客观的、实体性的东西,也即逻辑性的东西。比如说把形式的东西和质料的东西彻底分离,一方面是数的研究(它的基础是先验的时间);一方面是几何的研究(它的基础是先验的空间);最后是数与几何的结合(先验的时间与空间相互可以转化)。数学作为纯形式,它是能脱离感性而为意识在自身中所理解,在自身中所发展,是消除了客体的意识自身的同一性。

在知性的时间、空间观念之上,因果性是理性的核心范畴。康德认为,因果性是形成经验的先天范畴,而不是如休谟所说是从经验中归纳出来的东西。正如康德所论证的,因果性不仅仅是习惯的联想,它是经验之能成为经验的先在条件,是我们形成现象世界的一个先在观念,是一个概念与概念相互联结起来的法则。因果性正如康德所指出,是先验逻辑中理性的一个范畴。因果性的先验根据在于:客体如果不对主体呈现为多,本身就不能得到示显;而这个示显为多的客体,如果不是在主体中能得到潜在的(因无明还不能说是现实的)统一,也就不能形成对主体有意义的经验。

康德说:“知性可视为由规律以保持现象统一之能力,理性可视为在原理下保持知性规律之统一之能力。故理性绝不直接应用于经验或任何对象,而仅应用于知性,盖欲借概念与‘知性之杂多知识’以先天的统一,此种统一可名之为理性之统一。与知性所能成就之统一,种类绝不相同也(《纯粹理性批判》)。” 如何来理解这个论断,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比如说我们说某某事情不可能,既然说它不可能,也就是说对于要说的事我们是明白它的意思的,否则无法判断其可能与不可能,单个事是一个知性的综合,而说某某事情(作为事与事的序列)不可能,是说事与事之间无法找到因果联系,即理性的综合没有建立,也就是说,理性和知性的统一在两个不同的层次上面,其判断是可以相对脱离的。理性作用于知性依赖想象力,想象力既是知性的最后一个范畴,又是知性与理性的中介桥梁,理性的因果范畴必须是借助于想象力而和时空观念相联系,这是理性研究的关键之点。想象力不但是知性想象(联结知性与理性),而且还存在理性想象,联结着理性与悟性,康德之理性二律悖反 的发现,即有赖于此种理性想象力。

理性的因果范畴依据次其内在的矛盾依次有以下逐渐递进的诸形式——机械作用、化学作用、有机运动,最后终结于精神。 悟性是对理性的反思,悟性扬弃理性的二律悖反而转化为对自我的直接知识。悟是理性的知性,或知性的理性,是二者的高级的同一。所谓精神觉悟,就是在主体的意识中,对于两个根本矛盾的解决:一方面,是主体对内在的生、死观念矛盾的体悟,逻辑上讲,“无”中不能生“有”,有也不可能变成“无”;另一方面是对外在宇宙的时间、空间的无限与有限的二律悖反(宇宙的时间、空间既不可能是无限的,也不可能是有限的)的发觉,也正是这个矛盾的发觉,否定了时间、空间的现实性,发觉了它们的观念性,打开了一个精神的世界。时间、空间是现象的开始,时间、空间的矛盾又成为了现象的终结。

(四)精神

自由意志作为自我意识是自在自为的运动。对感性是真的东西,对知性不一定是真。对知性是真的东西,对理性不一定是真;对理性是真的东西,在悟性中呈现出二律悖反。真理是自身发展的自我意识的一个过程,扬弃了感性和知性,理性上升为悟,自我意识即成为精神,明了对象即是他自身,对象就是他的各个观念环节中的表象,是自己分裂自己又回到自己运动中各个范畴的产物,对象的各个规定的全体使对象自在地成为精神的东西。悟者了知,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事物就是我,在这个无限判断里对象被扬弃了(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经由精神反观他的诸阶段:是生存意志肯定着物质的对象性,是自由意志反思着生存意志的现实性,是精神自己规定着自由意志的真理性。通过这样反思的三个阶段,精神自明所有这些都只是他自己的观念——从无意识到潜意识、自我意识终结于绝对意识的一个过程。这个观念世界里一方面演绎了客观世界,一方面也就是主观的世界;一方面是意志的本体世界——先验主体,一方面是表象的现实世界——对象化了的客体。这两个世界的中介即为“道成肉身”的躯体。这个两面神把所有的对象性的存在都扬弃为表象性的存在,又把所有表象性的存在都扬弃为绝对意识。

三、文化的逻辑结构与动力学

一般来说,知性的真理在于概念,而概念的真理在于辨证的逻辑结构。“物质”最一般的意义上来说,被规定为主体实践与认识的对象——即客体,作为主体的否定也就同时被规定为“无意识”。“生存意志”就是这种主、客体对立统一的原始自在的关系,或者如黑格尔所说“感性”、“直接确知”,实质上也就是指动物性的本能。生存意志是非反思的,它是主体对于客体的实践关系与认识关系的直接同一。感性无知性形式则盲,知性形式无感性则空,这是康德的著名论说。“自由意志”作为形式的本质,就是把生存意志的感性内容能在主体中展开的维度,这些形式包括知性形式——时间、空间、想象力以及因果关系等理性诸范畴,它们是可以自由表象的,因而也是可以反思的,这一反思表象的统一就是自为的主体——“我”。通过回忆我们了知,婴儿会哭会笑,可并不知道在哭在笑,因为婴儿还只有感性确知,但却还没有发展出表象与反思的能力。具有感性反应能力的动物,因为只有生存意志而没有自由意志,也就没有表象反思的能力,因而也没有自我意识;也就是说,和婴儿一样并不知道自己的存在。上述例子的哲学意义在于,生存意志与自由意志两者的主体性的意义是完全不一样的,生存意志还只是“潜意识”,而自由意志是具有自主表象能力的“自我意识”。自由意志的现实性设定着自我意识,概念的逻辑真理在于辩证法,现实的自我意识也就一方面设定了客体的现实性,另一方面也设定了其他主体的现实性。雅斯贝斯有一段著名的言说:上帝存在于有限的主体(人)所不能达到的两个统摄之中,其一是对主体与客体分隔的统摄,其二是对客体各要素分隔的统摄。如果再加上主体与主体之间分隔的统摄,那么“神”(精神)作为“绝对意识”的概念,也就这样被有自由意志、自我意识的主体——人设立起来。

(一)基于基本范畴的几个模型

本体论四个基本范畴中的“生存意志、自由意志”借鉴了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潜意识、意识”等的概念,但摈弃其描述性的经验研究用语,进行哲学本体论的还原改造,以生存意志作为潜意识的根源,以自由意志作为意识的根源。

1. 基本范畴的逻辑结构图式:

(亚里士多德:四重因)

质料因 动力因 形式因 目的因

? ? ? ?

物质 ? 生存意志 ? 自由意志 ? 精神

(无意识) (潜意识) (自我识) (绝对识)

2. 由基本范畴推导的学科体系及反映出人类文化的丰富内涵:

物质 ? 生存意志 ? 自由意志 ? 精神

? ? ? ?

物理学 心理学 艺术学 精神学

∣____∣ ∣____∣ ∣____∣

生理学 伦理学 形上学

∣_____∣ ∣_____∣

经济学 政治学

∣_____∣

社会学

阐释:对应于四个基本范畴——“物质、生存意志、自由意志、精神”,我们能逻辑地理解有四门基本学科——物理学、心理学、艺术学(美学)和精神学。在物理学和心理学之间有生理学,在心理学和美学之间有伦理学,在美学和精神学之间有形而上学。生理学和伦理学的统一是经济学,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的统一是政治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的统一是社会学。

将上述学科体系图旋转60度成下图,以利于清晰地看出学科体系所反映出的人类文化的结构:

精神学

上层建筑: ?﹉﹉﹉﹉?

艺术学 形上学

? ?﹉﹉﹉﹉? ?﹉﹉﹉﹉?

心理学 伦理学 政治学

?﹉﹉﹉﹉? ?﹉﹉﹉﹉? ?﹉﹉﹉﹉?

经济基础: 物理学﹍﹍﹍生理学﹍﹍﹍ 经济学﹍﹍﹍社会学

3. 基于四个基本范畴建构文化的逻辑结构与动力学模型:

﹍﹍﹍﹍﹍﹍﹍﹍ 人 ﹍﹍﹍﹍﹍﹍﹍﹍

? ? ? ?

物质 ? 生存意志 ? 自由意志 ? 精神

? ? ? ?

………… 实用 ………? 艺术 …………

?______?

文化

外向性﹍﹍﹍﹍﹍?﹍﹍﹍﹍﹍内向性

? ? ?

器物层面 符号层面 意象层面

阐释:实用观念与审美(艺术)观念是对立的。实用性是生存意志的观照,而审美性是自由意志的观照,这是一正一反两个对立的命题。这两个命题的合命题是文化。文化的合命题一方面因物质与精神的中介——即随自然条件和宗教信仰分异而产生多样性;另一方面,它又是一个动态的以实用性为主导社会发展到以艺术性为主导社会的目的性过程。实用与艺术是普遍的观念,它们普遍性的辩证法就在于客体的实用性与审美性是可以直接针对每个主体;而文化特殊性的辩证法就在于,它是一个主体间性(社会性)的集合称谓。文化作为实用与艺术的合命题,一方面关系到人类作为群体生存的现实存在,另一方面关系到人类作为超验主体的自由表达,这两方面的整合,使文化有器物、符号和意象三个层面。或一般地说,文化有物质、制度和精神三重文明的功效。

(二) 基于文化模型的基本命题

1. 动力的哲学分析:

(1)物质动力在于物质场域时空关系势能梯度的质量互变性;

(2)文化动力在于“人”作为有限主体呈现外向性-内向性两方面匮乏的势能张力。

2. 文化的动力结构:

(1)实用性的器物层面指向物质,价值取向呈现“外向性”的性质;

(2)艺术性的意象层面指向精神,价值取向呈现“内向性”的性质;

(3)文化性的符号层面指向制度,价值取向呈现“沟通内外”、“协调整合”的性质。

3. 文化动力的两个方向:

(1)以制度为中介、以精神的理念为指导工具、以生存意志的实用为价值导向——生产器物;

(2)以符号为中介、以物质的实体为表达工具、以自由意志的审美为价值导向——生产意象;

人类的社会交换观念由两大部分组成:其一是强调族群与社会层次之间价值-资源交换的多种类型。其二是强调符号和隐喻(意象)世界的结构性两元之间沟通和互补性 。

4. 人在文化中需求的三个层次:

将马斯洛的描述性的需求层次理论进行逻辑改造:人存在的三个层面:一、自然人;二、社会人;三、精神人。因此,人有:

(1)物质肯定的自然生理需求——器物生产;

(2)他人肯定的社会文化需求——符号交换;

(3)自我肯定的精神审美需求——意象创造。

(三)作为文化结构反映的伦理学为建筑文化提供分析工具

实用性纯粹是人类生存意志的观照,从建筑方面来说,是指人类适应自然地理气候条件而做出的建筑形式结构的创造与建筑材料的选择。审美性纯粹是自由意志的观照,深入到人类的精神领域,在原始的建筑活动中可能并不是显著自觉的行为,但作为一种先验的潜意识力量,在建筑的形式中反映出自然宇宙和精神领域的普遍法则,是建筑超文化的普遍艺术价值的根源。文化作为一个集合性的概念,其核心内容是社会伦理关系及其价值体系。建筑或更广义地说聚落城市作为艺术来说,是和表现文化密切相关的观念艺术,其形态和社会伦理关系紧密相联。

城市是人类文化发展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集中地。但何为城市?人类聚落何时发展为城市?即城市起源问题仍然需要一个理论的回答。从词源学上,希腊语“polis”既指城市也指政治;《周礼·考工记》中“匠人营国”的“国”既指筑造的城市,也指建立政治秩序的国家。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把人与人的伦理堪称是一个精神性的、活生生的、有机的生长发展过程,并把它矛盾发展过程分为三阶段:第一,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精神——家庭;第二,市民社会——表示直接或原始的伦理精神的解体和分化,市民社会是作为独立的单个成员的联合,这种联合是通过成员分工后相互合作的需要,通过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外部法律制度而建立起来的。依靠法律来维持市民个人特殊利益和公共福利与秩序,这种“市民社会”只能算是“外部国家”。第三,伦理精神通过分化、中介而完成的统一就是国家。国家是具体自由的现实性,是伦理精神充分实现、完成并回复到它自身的辨证统一。城市文明的逻辑起点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城市与原始村落质的区别在于:城市包含着原始村落氏族血缘自然伦理之外的新的伦理关系——即市民社会的分化差别与国家的整合统一。

黑格尔对于伦理学的哲学论述,表达了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内在理念,提出了一个全人类一致的理想模式。理想模式作为背景,它是人类不同文化活动的架构框架;作为深层结构它是人类各种行为(表层结构)意义产生的统一句法。理想模式是一个参照系,借此我们能够反思多样化的现实模式,从而找出各种文明方式的文化特质。

1. 此模型给予我们两个层面(或者两个能级)的统一性:

(1)基于家庭血缘情感联系的自组织统一性;

(2)基于国家法律制度约束的他组织统一性;

2. 借鉴“协同学(syngerrtics)”的相关表述方式,由此而引出以下的基本命题:

(1)他组织统一性,或用协同学的术语——他组织序参数需要不断供给能量,否则趋于熵增的无序态。

(2)能量供给的两个向度:一是基于人的现实存在,由市民社会劳动分工协作的物质盈余供给;二是基于人的超验存在,由主体内生理念的精神供给。

(3)从“家庭”序参数的组织能级跃迁到“国家”序参数的组织能级,基于主体的“认同”或“强制”,可分为“内部国家”和“外部国家”。

(4)基于两种不同能级的序参数倾向性,可对不同社会的“文化特质”进行基本分类。

(5)两种序参数能级之间的跃迁和回落过程表现为社会状况复杂的涨落过程,两种序参数的混化可表达为一定的社会熵值,在熵值的某高位临界点上即处于战争态。

文化反映了特定人群集合的存在特质和状态,此节的论述基于基本范畴给出了人类文化及其特质和存在状态的根据等相关基本命题。在文化理论的语境中,城乡空间可还原为人的现实存在和人的超验存在之间的张力表达。

苏珊· 朗格认为,一个新的概念犹如一束光,照亮了我们前所未知之物, 那么,一个成系统的概念结构,则能综合不同的视角给予我们对事物的立体透视,这也是笔者上文的论述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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